王小常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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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常

广东省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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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记事

2010-1-12 20:57:42 阅读(3) 评论(1)

今天,其实也还是挺冷的。
可是,阳光很好。
办公室最不同于宿舍的就是,敞亮。
哪怕有风进来呢,都挡不住太阳的微笑。让人感动得很。
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回了家的感觉。
因为阳光么?因为办公室洋溢的微笑么?因为在特定的时间,做与平日里不同的事情么?

在至善园的生活,常常充满阴霾。
我知道这是我自己的问题。
可是,看见宽敞明亮的房间里一泄而入的阳光,还是觉得,自己仿佛解放了。

何老师的帽子很可爱。
穗穗是个固执的小坏蛋。
还见了,最优雅和美丽的班主任。

最起码在这里,我不用dark and twis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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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复办三十年庆典公告

2009-10-28 14:31:48 阅读(21) 评论(0)

中山大学法学院定于2009年11月7日(星期六)上午10时在中山大学南校区梁銶琚堂隆重举行复办三十周年庆典大会。该庆典适逢我国建国六十周年、中山大学八十五周年华诞,学校已将其列为今年校庆的重要内容。届时,我们还将以“复办三十周年”为主题,举办高级论坛、学术讲座等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地点

活动内容

2009年11月6日

(星期五)

19:30—21:30

东校区法学院大楼

学术讲座(主讲嘉宾:贺卫方)

2009年11月7日

(星期六)

8:30—10:00

梁銶琚堂门前

嘉宾、学院教师及校友报到

10:00—11:30

梁銶琚堂

庆典大会(10:00开始入场,10:30庆典大会正式开始)

11:30—12:00

梁銶琚堂门前

嘉宾合影

12:00—14:30

紫荆园

嘉宾、学院教师及校友聚餐

15:00—17:30

小礼堂

院长论坛

贺丹青堂

法学三人谈(主讲嘉宾:季卫东、贺卫方、徐忠明)

    中山大学法学院三十年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们表示深深的感谢。我们由衷地欢迎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本次庆典活动!

中山大学法学院

2009年10月12日 

来源:http://law.sysu.edu.cn/PartyWork/LawChief/2009/10/12/125941594.html

我们支部的同志们也要参加院庆典礼的志愿者活动呢。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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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的新网站

2009-10-11 8:19:25 阅读(3) 评论(0)

如题。穿新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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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届研究生毕业生毕业日程安排

2009-6-6 8:28:04 阅读(16) 评论(2)

请毕业生们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表办理有关事项:

1、6月上旬 
   毕业生鉴定,各班级须填好班级意见、导师意见,并检查<<毕业生登记表>>除院(系)意见外,其他项目是否填写齐全(照片要贴好,不能留空白项目),6月6日前统一收齐<<毕业生登记表>>后交学工部。

2、6月12日—13日
内    容:各班到学院领取离校手续表,发放给每位同学。
注意事项:毕业生必须按照离校手续表上的程序办理离校手续。 
 
3、6月15日
内容:下午3:30以班级为单位在多品美超市前领取学位服。
 
4、6月15日—6月26日 
内    容:以班级为单位办理离校手续。 

(1) 6月15日-23日,毕业生首先到各图书馆的学科分馆、院系图书分馆/资料室清还所借图书资 料,并盖章。研究生还须向学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直接通过网上递交,无局域网限制。提交完成后,于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分别前往南校区图书馆数字资 源部办公室办理电子版提交确认手续。最后,所有毕业生到南校区图书馆流通服务台办理图书资料清还手续,并盖章。
 
(2) 6月15日至23日,可以班级为单位到校区门诊部,办理公费医疗离校手续。

(3)6月15日-23日:团组织转移 
*以团支部为单位办理。由支书带团员证和离校手续表到熊德龙活动中心308室办理。 
*遗失团员证需补办。以团支部为单位到学院团委统一开具证明,每人准备一张小一寸照片、五元工本费到熊德龙活动中心三楼308室办理。 
*暂缓就业和院内升学的不用转出。 

(4)6月15-22日:统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注意事项:请需转出党组织关系的党员向单位问清楚介绍信上接收党委如何填写,以及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联 系电话等信息于22日前报至本支部支委处。22日,由各班党支委到法学院学工部统一开具转出介绍信。暂缓就业和本院升学的党组织关系不需转出。暂缓就业党 员需认真阅读学院《关于暂缓就业党员管理规定》(见附件),在暂缓就业期间严格遵守党组织规定,履行党员义务,暂缓就业取消后应及时到学院转出党组织关 系。
 
(5)6月15日—23日研究生证注销:由各班收集齐研究生证后,统一到学院教务员处办理注销手续。
 
(6)集体办理清退宿舍公物押金的地点:各校区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5、6月24日 
南校区“一条龙”离校手续办理 
地点:再行通知 

6、6月29日 
凭完备的“离校手续表”到学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已签约的、回生源地)、户口迁移证(已签约的、回生源地)、暂缓就业协议书(申请暂缓的同学)、空白三方协议书(未签约的)
地    点:法学院302课室 
 
7、6月29日
以班为单位照班级毕业照
 
8、6月30日 
内    容:毕业典礼、毕业照、毕业聚餐
注意事项: 
(1)7:40于小礼堂前集中,按班级站好,与学院领导、老师一同照年级照; 
(2)9:30准时在梁球锯堂前集中,按班级站好,到班长处领取写有自己姓名拼音的小纸条(上台接受学位授予时,交给台上的司仪);
(3)10:00——11:30进入梁球琚堂,按照事先安排的座位入座,参加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届时黄达人校长向每一位获得学位的毕业生亲授学位; 
(3)11:30——15:00 自由拍照时间;
(4)15:00 以班级为单位,在法学院地下课室统一归还学位服。损坏或遗失服装需要照价赔偿:硕士服袍身170元,博士服袍身200元,垂布40元,流苏5元,帽子15元。
(5)17:40 康乐园毕业聚餐。

8、毕业生应于7月4日前离校 
 

                                                                                                            法学院学工部
来源:中山大学法学院
http://202.116.73.59/index/showNotice.asp?id=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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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工作的通知”

2009-5-20 19:27:36 阅读(3) 评论(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日,我国内地已确诊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病例,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再次部署了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四川省一名从美国回来的学生被确诊患有甲型H1N1流感,这是自上个月墨西哥等国发生疫情以来,我国内地确诊的首个输入性病例。此前,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已联合下发了《关于学校切实做好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教电〔2009208号),提出防控要求。目前,中考、高考时间临近,为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确保中考、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重申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防控原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切实加强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进一步完善本地本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特别是中考、高考期间的防控应对措施。要切实按照教电〔2009208号通知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大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的宣传力度,要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学校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宣传形式普及科学防控知识,特别是还没有开展相关教育的,要立即面向全体师生宣传甲型H1N1流 感防控知识,进行正确舆论引导。要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如: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遮住口鼻,并将用过的纸巾丢入垃圾桶;经常用肥皂和流 水洗手,尤其是在咳嗽或打喷嚏后;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如果生病,应留在家中,并减少与其他人接触,避免感染他人;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 所;保持居住场所的开窗通风;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等。
三、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联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密切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本地甲型H1N1流感防控信息和防控要求,并按照要求及时调整防控措施,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有效应对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疫情监测。中小学、托幼机构全面实施晨检,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中小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指导,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和工作制度。对患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和(或)腹泻)的师生要劝其及时就医,并遵照医嘱进行医学观察。
附件: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
来源:中山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http://xsc2000.sysu.edu.cn/DistrictAffairs/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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